为广泛征求和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推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进程,提高立法质量,经研究决定举行《南通兴东国际机场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听证会,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有关单位代表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8月27日(星期二)下午2:00
地点: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政务中心停车楼12楼西会议室
二、听证事项
1.对于《南通兴东国际机场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出台是否赞同?对其中的内容是否有异议?
2.对于《南通兴东国际机场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管理规定》规定的内容有没有缺失?需补充哪些内容?
3.由南通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机场管理机构)负责做好南通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的日常巡视检查及净空保护区域图、障碍物限制面图、机场障碍物图-A型的制作、更新、备案等有关管理工作您是否同意?有何建议?
4.机场新建、扩建公告发布前,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存在的可能影响飞行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树木、灯光和其他障碍物体,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清除;由此造成损失,应当由南通机场建设项目单位给予补偿或者依法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您是否同意?
5.无人驾驶航空器违反飞行管理规定、扰乱公共秩序或者危及公共安全的,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民用航空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可以依法采取必要技术防控、扣押有关物品、责令停止飞行、查封违法活动场所等紧急处置措施,您有何建议?
6.机场管理机构协助市人民政府划定机场周边空飘物防治的重点区域,在重点区域内依法禁止和限制销售和升放气球等行为,您认为如何?
7.其他与《管理规定》有关的事项。
三、听证会参加人
(一)听证陈述人
对听证事项有明确意见和建议的人员均可报名,经听证会组织者依据代表不同观点的各方都有适当名额的原则,在申请报名的人员中遴选,作为听证陈述人,发表意见。根据报名情况,听证会组织者也可邀请确定部分有代表性的听证陈述人。听证陈述人的人数不超过8人。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会设立旁听席,欢迎各界人士、有关单位代表报名,作为听证旁听人参加旁听。听证旁听人依据报名先后顺序确定,人数一般不超过10人。
四、报名办法
从即日起接受听证陈述人和旁听人报名。报名可采用电话、网络、传真或者书信等方式。报名人员在报名时应当告知作为听证陈述人还是听证旁听人参加会议。申请作为听证陈述人参加听证会的,应当准备书面发言材料,并在会前书面告知发言的主要论点和理由。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8月26日上午11:30。
五、报名电话及通讯地址
联系人:傅宁燕,电话(传真):59003960,59003777(传真)
地址: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政务中心停车楼1405室,市交通局法规处;邮编:226007;电子邮箱:ntjtfgc@126.com。
附件:南通兴东国际机场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南通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8月21日